為有效推進郁南縣實施“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”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,加強全縣農村村莊規劃優化提升,改善農村人居環境,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,結合我縣實際,我局草擬了《郁南縣村莊規劃優化提升工作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將該方案進行公示,廣泛征求公眾意見。
1.公示事項:《郁南縣村莊規劃優化提升工作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。
2.公示時間:7天,從2025年6月5日起,2025年6月13日止。
3.意見反饋方式:書面意見請郵寄至郁南縣都城鎮江濱東路28號郁南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;電子郵件發至0766-7592752@163.com。
4.有效反饋意見方式:為便于更好地溝通和完善該辦法,請您在提出意見或建議時,署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(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,應加蓋單位公章)。
5.聯系電話:0766-7382133。
附件:《郁南縣村莊規劃優化提升工作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
郁南縣自然資源局
2025年6月5日
郁南縣村莊規劃優化提升工作方案
(征求意見稿)
為進一步落實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,加強全縣農村村莊規劃優化提升,改善農村人居環境,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,根據縣委、縣政府的工作部署,現結合我縣實際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指導思想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、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,以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實施“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”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為目標,統籌推進城鄉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,盤活和利用存量建設用地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進一步優化用地結構和布局,促進節約、集約用地,有效解決我市建設用地的供需矛盾,為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用地保障。
二、工作原則
村莊規劃優化提升應堅持規劃引領,嚴守耕地、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,保護歷史文化,充分尊重農民意愿,切實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法權益,嚴格落實“一戶一宅”管理要求,留足保障鄉村長遠發展所需用地指標,保護鄉村傳統文化景觀風貌,保護文物和古樹名木,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。
三、工作任務
(一)堅持先規劃后建設。村集中建設區要按照“先規劃后建設,無規劃不建設”和“貼近現狀,尊重民意”的原則合理布局村莊生活、生產和生態用地,科學劃定村莊建設邊界,統籌安排農村宅基地用地規模和布局,引導村莊集中建設。在村莊設立集中建設區、禁止建設區并實施“立樁定界”。在尊重當地農民合理意愿基礎上,根據村莊傳統建筑文化和地域特點,制定本村的農房設計圖件。
(二)盤活農村土地資源。積極盤活農村舊住宅、廢棄宅基地、空心村等低效建設用地,持續推進“三清三拆三整治”工作。對符合要求的村民住房建設用地應保盡保,保障“一戶一宅”和“住有所居”。探索存量用地置換模式,通過土地整理、宅基地置換等方式,建立村集中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,逐漸將零散分布的建設用地向村莊邊界內集中,解決村莊建設無序的問題。
(三)強化風貌管控。按照“凡建必批、不批不建”原則,全面落實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制度。新建農房在依法申請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才可動工,嚴禁違反規劃安排農房建設。對于分散零星建設的農房和老房原址不符合村莊規劃的,要在村集中建設區安排宅基地實施。
(四)完善配套設施。完善村集中建設區相關配套設施,包括“三通一平”以及區域內的體育健身、文化設施等相關配套設施,打造一個生活舒適、配套齊全、方便安全的村生活圈。
四、集中建設區及禁止建設區補償標準
(一)禁止建設區
1.牛欄、豬舍、糞屋、雜屋等納入三清三拆的建筑物,統一拆除,不予補償。不同意拆除的,經村民小組會議決定通過后,視為已安排宅基地,今后不在村集中建設區安排該戶宅基地。
2.已經坍塌的房屋(含副屋及只剩墻基、墻角的)統一拆除,不予補償。不同意拆除的,經村民小組會議決定通過后,視為已安排宅基地,今后不在村集中建設區安排該戶宅基地。
3.框架結構或者混凝土結構房屋,按照最新的《郁南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》給予補償,并在村集中建設區安排宅基地。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可選擇自建(建房需符合風貌管控)或采取貨幣補償、村民公寓集中安置等多種方式安置。
(二)集中建設區
1.根據各自然村的用地需求,安排集中建設區,并按《郁南縣征地拆遷補償辦法(2024年修訂版)》征收土地。
2.村集中建設區宅基地由村集體統一安排,不符合“一戶一宅”的房屋不納入安置。
3.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村民,向所在村級組織(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)提出宅基地和建房(規劃許可)書面申請,經村級組織審查并報鎮政府審核同意后,可在集中建設區內申請使用宅基地,審批情況報縣級農業農村、自然資源等部門備案,申請獲批后,須在取得許可之日起一年內動工建設,兩年內完成房屋建造;逾期未動工或未建成的,宅基地將由集體收回。
4.集中建設區內宅基地不得出售、出租或轉讓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建立激勵機制。為更好地開展我縣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,我縣對村莊規劃優化提升工作予以財政獎補,由建設單位列入項目成本撥付。村莊規劃優化提升工作經費為2500元/畝,其中縣自然資源局300元/畝,縣國資中心200元/畝,鎮政府1000元/畝,村委和村小組各500元/畝。工作經費分二期撥付:項目立項及備案通過后,撥付一定的工作經費用于開展前期工作;其余部分按項目建設進度撥付。
各鎮政府通過村莊規劃優化提升工作形成指標的,按照1000元/畝額外獎勵工作經費。
(二)強化組織保障。自然資源部門、農業農村部門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,按照自身職責,制定完善相關政策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推進工作落實。各鎮要切實履行抓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直接責任,把這項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并列入年度重點任務。鎮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、親自上手,按要求成立專責小組,鎮領導班子成員要全覆蓋聯系村,全程參與民意調查和征(拆)等工作。
(三)密切協調聯動。縣自然資源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,全過程做好把關指導。要加強與縣發展改革局、縣財政局、縣農業農村局、縣國資中心及下屬企業縣興華公司、縣興瑞公司和各鎮的溝通協調。建立健全縣鎮協調聯動、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,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扎實成效。
(四)加強督促指導。要建立跟蹤督導機制,加強督促檢查,采取“四不兩直”的方式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問效。發現問題及時反饋、督促整改。
(五)加強輿論宣傳。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,全方位立體式宣傳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重要意義,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,及時學習其他縣、市的好經驗、好做法,不斷提高社會認知度,提高群眾參與項目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。
六、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,有效期5年。之前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,以本方案為準。本實施方案印發后,因國家及省的政策調整及更新,導致與現有條款存在沖突的,以國家及省的最新政策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