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去姚金榮同志的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職務。
免去盧志軍同志的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職務。
黃永鋒同志任縣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,免去其縣黨員教育中心主任職務;
免去毛德葉同志的縣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職務。
張賢明同志任縣黨員教育中心主任,試用1年。
免去張賢明同志的縣黨員教育中心副主任職務、九級管理崗位八級職員等級。
麥偉業同志為縣公安局督察長;
免去王朝輝同志的縣公安局督察長職務。
莫翠利同志任縣西江中學副校長。
余銘濤同志任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任;
免去羅樹燦同志的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任職務。
黃東華同志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;
馮煥村同志掛任縣人民醫院副院長,時間1年(掛任時間從2025年6月起算);
免去賀友同志掛任的縣中醫院副院長職務。
孫毅堅同志任縣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主任,免去其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職務;
傅雄華同志任縣信訪局局長(機構改革后重新任職);
王良同志任縣科工商務局副局長,免去其縣科學技術局副局長職務;
陳佳欽同志任縣科工商務局副局長、兼任縣投資促進局局長,免去其縣工信商務局副局長職務;
張志彬同志任縣科工商務局副局長,免去其縣工信商務局副局長職務;
林煒同志任縣科工商務局副局長,免去其縣工信商務局副局長職務;
杜偉同志掛任縣科工商務局副局長,免去其掛任的縣工信商務局副局長職務;
趙湘海同志任縣民政和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,免去其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;
李耀志同志任縣民政和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,免去其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職務;
鐘海文同志任縣民政和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,免去其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李家聲同志的縣科學技術局副局長(保留正科職)職務;
免去盧文強同志的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黃志同志的縣互聯網信息辦主任職務;
免去江學勤同志的縣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主任職務。
林程龍同志任縣公安局副局長,免去其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職務;
免去李成智同志的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。
劉星同志任縣公安局都城派出所所長(機構改革升格任職),試用1年,免去其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長職務;
李麗華同志任縣公安局都城派出所副所長(機構改革升格任職),試用1年;
黃錦權同志任縣公安局都城派出所副所長(機構改革升格任職),試用1年。
免去傅沛龍同志的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職務。
張世佳同志任縣旅游體育事務中心主任,免去其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職務;
黃華星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(保留正科職),免去其縣旅游體育事務中心主任職務;
孔偉志同志兼任大方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,免去其縣教育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葉頌軍同志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;
免去徐慧慧同志兼任的大方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職務。
莫烽華同志任縣財政局副局長;
劉言同志任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;
劉遠興同志任縣公安局建城派出所所長;
李毅昌同志任縣中醫院院長;
呂文灃同志任縣集貿和市政管理中心副主任。
陳杼權同志任縣公安局東壩派出所教導員。
張冠穗同志任縣委縣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。
賴忠澤同志任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。
鄧志成同志任縣教育局副局長,試用1年;
免去朱冬仁同志的縣教育局副局長(正科級)職務。
公安機關備案標識碼:44532202000109